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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中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3-02 //echo ;?> 來源:點擊:
省直各廳局直屬工會、各基層工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促進職工醫療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逐步建立“病有所醫”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職工疾病醫療經濟負擔,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根據中國工會十五大精神和全國總工會、福建省總工會的統一部署,經省直機關工委同意,省直機關工會決定在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中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現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活動性質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關于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工作部署,通過組織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緩解干部職工看病難、住院難等實際困難,發揮工會組織在促進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干部職工的醫療保障水平,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活動性質
職工醫療互助活動是在單位黨組織的領導和行政的支持下,由工會組織牽頭,有關部門協助,職工全員參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職工互助互濟活動。它不同于商業保險,不具有任何商業色彩和盈利目的,完全是“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的社會保障互助活動,是工會組織履行維護職能的重要舉措。
(三)工作原則
1、統一組織,廣泛覆蓋。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要形成黨組織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運作、有關各方協助、職工全員參與的工作格局。
2、全面開展,積極推進。依靠工會組織網絡,將活動覆蓋到工會組織隸屬于省直機關工會的省直各機關、企業、事業和非公企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絕大多數職工、會員。單位職工、會員有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要求的,工會組織必須積極支持,不得阻撓。
3、經費獨立,封閉運作。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籌集的經費,全部用于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實行專款專用,獨立管理、獨立核算。當期互助金如有結余,全部結轉下期滾動使用;經費如有超付,全部由省直機關工會負責“兜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截留或挪用醫療互助活動經費。
二、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主要方式和管理
(一)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辦事機構設置。成立“省直機關工會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中心”(以下簡稱互助中心),配備精干工作人員,承擔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申請報名、醫療互助活動金(以下簡稱互助金)收繳、辦理領取補助金(慰問金)等日常工作。
(二)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范圍。職工醫療互助活動遵循“大數原則”。工會組織關系隸屬于省直機關工會的所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非公企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都應由工會組織干部職工以團體身份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每個單位參與面不得少于本單位在職干部職工人數的90%,50人以下的單位不得少于95%。
(三)互助金的籌集和繳交。互助活動周期為一年,互助金每人為100元,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籌集:1、職工個人繳納;2、基層工會資助;3、用人(工)單位補助;4、省直工會補助(補助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每位干部職工20元);5、其它方式。互助金由各單位工會負責統一集中匯入互助中心賬戶。互助金繳交后,不再退還。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手續和互助金繳交集中辦理時間為2009年12月份。
(四)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項目和補助方式。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干部職工首次確診患31種重大疾病或住院醫療可獲得一定的醫療互助補助金(慰問金)(詳見《福建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重大疾病和住院醫療互助活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五)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工作經費全部由省直工會負責承擔。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宣傳啟動等經費、互助活動中心的日常工作經費等全部由省直工會管理的經費開支。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干部職工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自覺性
職工醫療互助活動既是一項“民生”工程,又是一項涉及面廣、要求高、難度大的工作。各級工會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手段,積極宣傳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宣傳《實施辦法》及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方式、交費辦法及相應的權利、義務。要加大“團結友愛、互助互濟”、“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為他人獻一份愛心、為自己留一份安心”、“無病我幫人,有病人幫我”、“為自己添平安,為他人送溫暖,為家庭謀幸福,為社會作貢獻”等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精神的宣傳,真正使廣大干部職工了解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意義,從而自覺自愿地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要積極爭取單位黨組織、行政及有關部門的支持,為廣泛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四、加強領導,保證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順利開展
(一)建立組織機構。省直機關工會成立由勞動保障、財政、衛生、審計等相關部門和職工等代表組成的省直機關工會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管理委員會,作為活動的管理機構;成立由省直工會經審委、審計部門、職工等代表組成的省直機關工會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經費監督審查委員會,負責互助金的審查審計。
(二)建立責任制。省直工會的主要負責人是省直機關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第一責任人,省直機關各基層工會主席是所在單位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廳局直屬工會主席是所屬單位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第一責任人,省直工會工作聯系片片長是所屬成員單位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各級第一責任人要將開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作為工會當前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一件大事來抓,做到思想、精力、工作到位,切實推動活動的健康進行,順利開展。
(三)建立激勵機制。將職工醫療互助活動開展情況與工會的評先評優掛鉤。已獲得省直(地市)級以上工會系統集體榮譽稱號的單位要帶頭參加。基層工會的工作創新獎,將主要用于獎勵在職工醫療互助活動中組織工作突出、參與面廣、參加人數比例高的工會工作聯系片、直屬工會、基層工會。因工會干部工作不力等原因未參加職工醫療互助活動的單位,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四)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及時通報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工作進展情況,宣傳典型、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鞭策后進,推動職工醫療互助活動深入開展。
聯系人:蔡岳,聯系電話:87614478
附件:
1、《福建省直機關〖BF〗、企業、〖BFQ〗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重大疾病和住院醫療互助活動實施辦法》
2、《福建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重大疾病和住院醫療互助活動團體報名申請表》
3、《福建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重大疾病和住院醫療互助活動人員花名冊》
4、《福建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在職干部職工醫療互助活動團體報名申請須知》
以上附件均可在福建機關黨建網站下載,網址:://www.fjjgdj.gov/
福建省直屬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
2009年12月3日
主題詞:職工 醫療 互助 活動 通知
抄送:省直機關工委、省總工會,蔡傳華副書記、趙志偉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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